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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ii | 03-09-06, 16:04 PM | 情事 | (450 Reads)
謝謝你讓我愛過你

藍曾經是一個很有夢想、有目標, 會為將來而發奮的一個人。 至少在四年前, 藍還是一個充滿衝勁的中三學生。 當時, 藍心裏面很清楚自己活著的意義就是要給另一個人幸福。 藍只單純地為一個人而努力, 全無雜念。 一度以為, 這個人以後的幸福由他來給, 這個人在藍心目中是近乎完美, 所以稱作白。 她是多麼的討人喜歡!

白會堅持自己喜歡的東西, 縱然全世界都反對, 很勇敢。
白在眾人面前, 會展現出最開朗的笑容。
白最愛聽的歌是「無可取代」, 從那首歌開始喜歡上那組合。
白討厭咖啡, 說是因為藍喜歡奶茶, 只不過其實兩者沒衝突。
白會親手做早餐給藍, 每次都弄得一塌糊塗, 很難吃, 但藍依然全部吃光。
白每逢星期一都不能戴隱形眼鏡, 因為星期日經常太夜睡, 然後都說是藍害的。
白愛在藍忙碌的時候來個熊抱, 並送上熱吻, 偷襲成功就會大笑而去。
白也有板起臉的時候, 每次都因為藍動不動就與人爭吵, 白要他戒掉這壞脾氣。
白處時很成熟, 絕不拖泥帶水, 只是在藍面前, 永遠的孩子氣。

到了四年後的今天, 人面全非, 白永遠離開了藍, 天就是如此作弄人。 從白不在的那天起, 藍的幹勁也隨之而去了。 藍變得只喜歡「想從前」, 對愛已經沒有渴望, 甚至開始視感情為遊戲。 雖說時間是令傷口痊癒的良藥, 可是藍愛得太深了。 只怪當初, 大家都太瘋狂, 分離就成了永不磨滅的刀刻傷痕。

藍的性格比從前更加孤僻, 儘管他極力掩飾。 藍想過放棄讀書, 早點出來找工作, 反正他努力的意義已經失去, 活著的日子彷如行屍走肉。 到了真正要決定前途的那一刻, 藍心中聽到白的呼喚了! 為了白, 所以不能沒有目標; 為了白, 藍必須愛惜自己; 為了白, 藍不可以放浪自己。 「對愛還是要渴望」, 這是白對藍衷心的祝福, 藍知道。

藍認識白以後, 才懂得愛是要爭取, 不只是男生才能讓女生幸福。
藍被白的美麗笑容感染了, 也愛上笑, 什麼都笑。
藍第一首聽的是「白色戀歌」, 但真正喜歡那組合是因為「他還是不懂」。
藍沒告訴白, 喜歡喝奶茶的原因是, 他跟白一樣喜歡喝鮮奶。
藍會把早餐全吃掉, 還裝好吃, 是因為不想讓白嘗到自己做的東西如此難吃, 會傷心的。
藍在每個星期日都要給白一個驚喜, 每次白都說高興得無法入睡。
藍有時會故意扮忙碌, 希望白會因此跑來送羊入虎口。
藍每次看到白鼓起腮子, 就會心軟, 不再與人計較, 脾氣都養好了。
藍以為, 可以照顧這個可愛的孩子一輩子, 天不從人願。

一切就如過眼雲煙, 難道就能當發了一場夢? 離逝以後, 什麼都變得不再重要, 當真不重要。 明天到底要怎麼過, 還要花心思去想嗎? 只不過...... 白一定在鄙視藍, 鄙視藍太懦弱, 太執著, 不敢再愛。「世界那麼大, 只要你還有能力, 就能找到更好」, 信裏最後是這樣寫的, 倒背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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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我也學會放低, 把信毀了, 把相片丟了, 什麼都豁出去, 當一切發了一場夢。
昨天, 我看電視, 外國有些人建了一萬多平方尺的房子(像座城堡), 只是有兩、三個人住, 被人稱之是暴發戶的低俗行為。 我也有同感! 房子夠住就好了, 可是, 我突然想到......

我住得好不好不重要, 我必須要我喜歡的人住得好, 要給那人幸福。
我自己用多少錢不重要, 只是我喜歡的人要生活無憂。
我喜不喜歡應酬不重要, 不過我還是要學習八面玲瓏, 在眾人面前能夠主持大局, 不可以讓誰覺得丟臉。
今天內歛一點, 他朝光芒要亮一點, 讓那人找到我吧!
「世界那麼大, 只要你還有能力, 就能找到更好」
或者, 那人已經在地球某處等我, 而我要做的是養精蓄銳, 給那人最大的幸福!

謝謝你讓我愛過你...